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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 绝地 的版主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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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海风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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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10: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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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2006年5月注册。虽说股票论坛比比皆是。但是却一直非常喜欢海风论坛 。
因为论坛里面有非常多好的会员和负责任的版主。 特别是707一直度人无数等等。
借此机会谢谢那些真心为海风。为海风论坛付出辛勤劳动的版主们。谢谢你们!
虽说是06年5月注册的。但是一直到08年4-5月之后才到了赌场 遇到了一些好人和坏人。
不管怎么说。那些坏人自然有版主来管理的。不用俺多嘴多舌。
但是。这次俺不得不出来说点什么了。。。
海风是大家的海风需要一个好的无私的管理团队。近期赌场板块好多版主出现变动。
来了个实习版主绝地。本人对他的能力有点质疑(此贴就事不对人)
欢迎拍砖。。。


管理论坛应该是以论坛的规则来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而不是面子来判断。
绝地老是用他的面子来判断,明显对“管理”的含义迷惘缺失。

[ 本帖最后由 牧龙者 于 2008-10-22 10:38 编辑 ]

绝地2.jpg (11 KB, 下载次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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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地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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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海风会员

2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10:32 | 只看该作者
作为论坛的管理者应该要有好的判断能力 。而不是毫无依据的下结论。

下图说明。他的判断能力不行。是否支付结算费不是以是否产生赔付而支付结算费用的。而是劳动过程是否成立来界定的!

[ 本帖最后由 牧龙者 于 2008-10-22 10:39 编辑 ]

绝地1.jpg (17.68 KB, 下载次数: 5)

绝地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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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海风会员

3
发表于 2008-10-22 10:33 | 只看该作者
管理论坛应该是以论坛的规则来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而不是面子来判断。(: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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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海风会员

4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10:34 | 只看该作者
绝地在明知道赌场规则的情况下故意开出模糊的盘口来误导会员。。。
依据博彩区仲裁委员会(赌场纠纷最高仲裁机构)第九条规定
他还开这样的盘口。。。

[ 本帖最后由 牧龙者 于 2008-10-22 10:45 编辑 ]

绝地3.jpg (46.62 KB, 下载次数: 5)

绝地3.jpg

绝地5.jpg (19.62 KB, 下载次数: 6)

绝地5.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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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海风会员

5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10:38 | 只看该作者
一个版主没有认真学习版规而需要会员来提醒 明显不适合当版主。
即使是实习版主也应该认真学习吧?


虽然俺比他这个ID注册早那么一点。。但是俺还是不敢申请当版主。
因为俺对论坛规则没有了解透彻!!

在申请版主之前。应该本着为会员 为海风论坛的持续存在付出努力才是最最重要的。

[ 本帖最后由 牧龙者 于 2008-10-22 10:40 编辑 ]

绝地4.jpg (12.61 KB, 下载次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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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海风会员

6
发表于 2008-10-22 10:38 | 只看该作者
论坛是大家交流学习的地方,斑主为大家服务,大家都很感谢!但不应该是诸侯割据,为所欲为。顺我者仓,逆我者亡。论坛该整顿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等级分 -50 现金 -500 收起 理由
股民安哥 -50 -500 违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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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会员

7
发表于 2008-10-22 10:59 | 只看该作者
言论自由!谢谢LZ提醒!
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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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海风会员

8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11:0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富贵老虎 于 2008-10-22 10:57 发表

牧龙,你不觉得你无聊吗??给个面子那是在劝解你我,不要激动,不要伤和气。作为版主劝解不是一种很好的手段吗?无知的你呀:Q 飞到要封了你的id。可悲;P



请版主依据版规 严格处理此人。。。。骂人!!!

[ 本帖最后由 牧龙者 于 2008-10-22 11: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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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海风会员

9
发表于 2008-10-22 11:0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绝地 于 2008-10-22 10:59 发表
言论自由!谢谢LZ提醒!

(:0044:) 绝地.
富贵老虎说话有点难听啊,难道说出自己的想法就要封ID吗?不对的大家可以讨论.国家还提倡言论自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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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海风会员

10
发表于 2008-10-22 11: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富贵老虎 于 2008-10-22 10:57 发表

牧龙,你不觉得你无聊吗??给个面子那是在劝解你我,不要激动,不要伤和气。作为版主劝解不是一种很好的手段吗?无知的你呀:Q 飞到要封了你的id。可悲;P

老虎,你给个要封ID的理由(: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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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海风会员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11:06 | 只看该作者
本着为海风的发展。。。
欢迎大家提出不同意见。。

但请自重不要骂人。
否则版主老大可是会处罚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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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海风会员

12
发表于 2008-10-22 11: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富贵老虎 于 2008-10-22 10:57 发表

牧龙,你不觉得你无聊吗??给个面子那是在劝解你我,不要激动,不要伤和气。作为版主劝解不是一种很好的手段吗?无知的你呀:Q 飞到要封了你的id。可悲;P


这id是你说封就封的吗。这也太霸王了点,我想这不符海风的精神吧。人家也说地不无道理,有则改,无则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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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会员

13
发表于 2008-10-22 11: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缕柔魂 于 2008-10-22 11:04 发表

(:0044:) 绝地.
富贵老虎说话有点难听啊,难道说出自己的想法就要封ID吗?不对的大家可以讨论.国家还提倡言论自由呢.

:lol 我只是说言论自由 谢谢LZ的善意提醒!
我是提倡言论自由的!而且像牧龙者这样热爱海风的人,怎么可能被封ID吗!
而且希望大家不要因为我的事再讨论了!
OK!最后希望大家给我个面子!停止讨论此事!
当然我不一定有这个面子!

[ 本帖最后由 绝地 于 2008-10-22 11:10 编辑 ]
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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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海风会员

14
发表于 2008-10-22 11: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绝地 于 2008-10-22 11:06 发表

我可没说要封ID阿!
你可不要扣那么大的帽子给我!
:lol 我只是说言论自由 谢谢LZ的善意提醒!
我是提倡言论自由的!

我不是在夸你吗?(:0006:) 我是说那只老虎,狐假虎威的,自己骂人还好意思要封别人的ID,他以为他是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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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会员

15
发表于 2008-10-22 11:12 | 只看该作者
请各位把自己的帖子编辑掉吧!
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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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会员

16
发表于 2008-10-22 11: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一缕柔魂 于 2008-10-22 11:11 发表

我不是在夸你吗?(:0006:) 我是说那只老虎,狐假虎威的,自己骂人还好意思要封别人的ID,他以为他是谁啊?

不敢当  不敢当!!!
我会劝他编辑掉帖子的!
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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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会员

17
发表于 2008-10-22 11:15 | 只看该作者
绝地做得很好,有品:handshake
清湛似水 不动如山 365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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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海风会员

18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11:15 | 只看该作者
请版主参照版规严格处理  “富贵老虎”
理由 数次骂人。。。
证据如下:


[ 本帖最后由 牧龙者 于 2008-10-22 11:17 编辑 ]

富贵老虎.jpg (11.35 KB, 下载次数: 5)

富贵老虎.jpg

富贵老虎1.jpg (22.95 KB, 下载次数: 5)

富贵老虎1.jpg

富贵老虎2.jpg (6.14 KB, 下载次数: 8)

富贵老虎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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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海风会员

19
发表于 2008-10-22 11: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富贵老虎 于 2008-10-22 11:13 发表

好了我不说了。公道自在人心。『再说一句:大发现在就是一股黑恶团伙】

(:0004:) 老虎,你说话太过分了,你要对自己的话负责(: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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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会员

20
发表于 2008-10-22 11: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富贵老虎 于 2008-10-22 11:13 发表

好了我不说了。公道自在人心。『再说一句:大发现在就是一股黑恶团伙】

这位朋友这样说就不大妥当了,最好是自行编缉掉吧。
大家有什么事不可商量。
正心,修身,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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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海风会员

21
发表于 2008-10-22 11:19 | 只看该作者
老虎,大发怎么着你了.(: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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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会员

22
发表于 2008-10-22 11:20 | 只看该作者
事由原委!
不敢说哪个对,哪个错!
不过这事因我而起!
如果要对某人有意见  有惩罚!
我一人担了!!!!
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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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海风会员

23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11:20 | 只看该作者
对于。。富贵老虎  希望版主给俺主持公道。
证据上面都有了。。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骂人不是。
我们读书受教育是为了辨黑白 明是非。而不是用来骂人的。
希望骂人的人在骂人之前三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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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海风会员

24
发表于 2008-10-22 11:21 | 只看该作者
强烈要求封了那只老虎,海风的老鼠,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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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会员

25
发表于 2008-10-22 11:21 | 只看该作者
再次声明!
不要在这讨论我绝地的帖子里面!讨论其他的东西!
这是对我绝地的教育贴!
请各位严肃点!给我教育!


[ 本帖最后由 绝地 于 2008-10-22 11:25 编辑 ]
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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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海风会员

26
发表于 2008-10-22 11:22 | 只看该作者
应两位斑斑的要求,为了海风的和谐环境我删掉了我的帖子。你们看着办。公道自在人心: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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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海风会员

27
发表于 2008-10-22 11: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绝地 于 2008-10-22 11:20 发表
事由原委!
不敢说哪个对,哪个错!
不过这事因我而起!
如果要对某人有意见  有惩罚!
我一人担了!!!!

你做的没有错,但不能袒护危害海风的人!不能坏了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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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海风会员

28
 楼主| 发表于 2008-10-22 11:2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绝地 于 2008-10-22 10:59 发表
言论自由!谢谢LZ提醒!



唉。。。从这句话又再一次说明他对论坛规则的不了解!
言论自由是有前提的那就是   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论坛存在的最大威胁就是那些违反国家法律的不负责认的自由言论。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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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牧龙者 于 2008-10-22 11: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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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海风会员

29
发表于 2008-10-22 11: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富贵老虎 于 2008-10-22 11:22 发表
应两位斑斑的要求,为了海风的和谐环境我删掉了我的帖子。你们看着办。公道自在人心:victory:

骂人是终究不对的,为了海风的和谐决不能河蟹你。
和气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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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海风会员

30
发表于 2008-10-22 11:34 | 只看该作者
龙哥,今天的讨论就到此为止吧,绝地大师工作很负责的,大家别伤了和气嘛,啥事都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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