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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丰投顾:“面值退市”之后“市值退市”也来了A股还有哪些退市类型
06-05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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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一鸣,编辑|王瑾熙
来源:巨丰投顾、好股票应用
引言:今年以来,A股已有100家上市公司被实施风险警示,而ST板块指数也一度累计下跌超40%。不仅是风险警示标的增多,退市类型以及退市公司家数也在增多。今年已经有多家上市公司因为股价持续低于1元而退市,而现在,首家因市值原因而面临终止上市的公司也在浮出水面。无论是风险警示还是退市,一度令市场恐慌。那么,对于风险警示和退市,究竟是如何规定的呢?
风险警示以及退市潮不断
6月的首个交易日,A股市场延续短期调整趋势。截止当日收盘,ST板块近80股跌停,跌幅在4%及以上的个股超过100只,其中ST爱康迎来连续的第21个跌停。根据证券时报的统计,截至6月4日,今年以来A股已有99家上市公司因财务指标未达标或公司内部控制、持续经营存在问题,被实施风险警示(含*ST或ST),超过去年同期水平。具体来看,55家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44家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不仅是风险警示,退市也在加速。数据统计,截止6月3日,今年以来退市股股票已增至31只。其中,多家公司因为股价持续低于1元而迎来“面值退市”。而不仅仅是“面值退市”,随着新规的落地,A股首支“市值退市”标的也在逐步逼近红线。
6月4日晚间,B股上市公司建车B发布了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建车B已连续13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低于3亿元。今年4月30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修订后的《股票上市规则》,新规显示,主板A股(含A+B股)的市值退市标准将从今年10月30日开始从3亿元提高至5亿元,B股、创业板及科创板的退市标准维持3亿元不变;在“过渡期”4月30日至10月30日期间,主板市值退市标准依然为3亿元。
什么情况下会被风险警示?
众所周知,上市公司出现财务状况或者其他状况异常,导致其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或者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 其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存在其他重大风险的,交易所依据规定程序审议和决定其股票风险警示事宜。一般来说,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 以*ST 字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 字样。
因此,“ST”是警示存在其他重大风险,“*ST”是警示存在强制终止上市风险,简称“退市风险警示”。对于前者,还有可能撤销“ST”标识,但后者,在当前环境下,大概率可能退市,投资者需要重点留意。正因如此,对于可能触发风险警示标准的,一定要留意。
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ST标识:
1、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公司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或违反规定对外提供担保)资金,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未能在1个月内完成清偿或整改;
2、无决议: 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有效决议;
3、无法出具意见和否定报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4、生产经营不正常: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5、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6、连续三年亏损: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7、严重失信:公司存在严重失信,或持续经营能力明显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导致投资者权益可能收到损害的其他情形。
当然,此前说的分红类ST标准也不能忘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三年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的,将被实施ST。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最新规则看,退市包括强制终止上市和主动终止上市。强制退市分为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四类情形。
1、交易类强制退市。(1)连续120个交易日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创业板2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2)上市公司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2000人(创业板400人)(3)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
大家注意,市值标准门槛提高了,科技板和创业板企业市值标准不变,但主板A股企业市值退市标准提升至5亿元。
2、财务类强制退市。(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3)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这个是细化了,主板亏损企业标准从“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不足1亿”改为营业收入从现行标准“低于1亿元”提高至“低于3亿元”,并将“利润总额”纳入亏损考量范围,修改后指标为“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3、规范类强制退市。新增三项规范类退市情形:(1)新增“资金占用”退市指标。包括控股股东或无实控人第一大股东资金占用占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0%以上,或者金额超过2亿元以上,两个月内责令改正但未实施。(2)新增内控非标审计意见退市情形。具体指标为,连续两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或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三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的,对公司股票予以终止上市。(3)新增控制权无序争夺退市情形。即“上市公司控制权无序争夺,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取公司有效信息”。
新增了几项规范类强势退市,虽然这类现象不对,但也并非没有,投资者可稍加了解。
4.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1)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2)将“造假金额+造假比例”的标准修改为一年、两年、三年及以上三个层次:一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2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30%,予以退市;连续两年虚假记载金额达到3亿元以上,且占比超过20%,予以退市;连续三年及以上年度存在虚假记载,予以退市。
以上,是新规之下,ST和*ST适用情形及有关新规,投资者需要了解和重视,尤其是当前强监管以及新规落地之下,对于手中持有的标的以及想要投资的品种,还在需要在了解规则之下,更好的进行投资。
具体上,投资者需要重点留意几个方向:
1、强监管之下,风险警示以及退市将常态化,了解规则是前提;
2、新规更加的细化之下,风险警示和退市标准扩充。对于风险警示来说,尤其需要
了解财务类以及规范类相关要求和标准;
3、四类强制退市标准全面趋严,对于不同类型下的细则,需要重点了解。
总之,监管趋严之下风险警示迎来常态化,更多上市公司会被ST之下,退市个股数量也会越来越多。市场逐步将倾向于那些有潜力以及运行良好的优质企业,而业绩较差的公司可能逐步被市场淘汰。市场生态重塑之下,有利于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也有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整体利益。
不过,深化改革以及制度优化过程中总有阵痛,这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不利的。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这个时期,投资者尽量了解新规,规避风险警示个股风险,对于潜在的风险警示以及可能的退市品种,尽量不要触碰,在标的选择和配置上,尽量选取靠谱的上市公司。
作者:郭一鸣 执业证书:A06806121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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